近来发布的处分公示,新疆一安全点评师牛刚因直接参加乌鲁木齐泰迪安全技能有限公司出具虚伪安全点评陈述,被处以撤消安全点评师资格证书并罚款的行政处分。
依据处分公示,牛刚作为乌鲁木齐泰迪安全技能有限公司的技能负责人,参加了《新疆同顺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80万吨/年褐煤热解提质多联产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安全现状点评陈述》。这份陈述存在出具虚伪安全点评陈述的违背法令规则的行为,违背了《安全出产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和《安全点评检测查验组织办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的规则。
依据《安全出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以及《新疆尔自治区应急办理体系行政处分自在裁量基准》8.5.2.2的规则,牛刚的行为已构成严峻违法。因而,有关部门决议给予其撤消安全点评师资格证书的处分,并处以人民币100,000元(壹拾万元整)的罚款,且五年内不可以从事安全点评作业。
此次处分决议的发布,关于安全点评职业的标准和警示具有极端重大意义。安全点评师作为保证安全出产的重要力气,有必要严格遵守法令和法规,实在履行职责。一起,有关部门也将加大对安全点评职业的监督办理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背相关规则的行为,为安全出产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