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3日17时17分许,龙岗区横岗大街六约北社区龙塘工业区8 号六约校园改扩建工程产生 一同机械损伤事端,形成 1 人受伤 。
4.李永虎,男,43 岁 ,汉族 , 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人 ,系中建某局局有限公司聘任人员,六约校园改扩建工程建造项目经理。
2023 年 3 月 3 日 正午12 时许 ,深圳市拓鑫修建劳务有限公司安排工人张某华、阙某林、滕某群 3 人到横岗大街六约北社区龙塘工业区 8 号六约校园改扩建工程 A2 区 1 单元4 楼装置 ALC 墙板。其间阙某林担任运用抓板机将 ALC 墙板竖立,张某华在门式四肢架上运用射钉枪固定墙板上部,滕某群在下方运用同一把射钉枪固定墙板下部 。17时10 分许,滕某群发现射钉枪存在卡壳现象,屡次测验击发无果,将射钉枪放于一旁后回身背对作业现场运用拌和机拌和砂浆。此刻张某华从门式四肢架上下来查看射钉枪毛病原因,17 时17分许,在查看过程中,射钉枪被击发, 致使张某华头部受伤。
张某华未依照操作规程运用检修射钉枪,导致射钉枪中炮钉被击发,致使头部受伤。
1. 中建某局有限公司未催促伤者张治华严厉执 行射钉枪和炮钉运用操作规程。
2. 中建某局有限公司未对工人张治华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训练并经查核合格后再上岗,张某华安全教育训练不行,不熟悉射钉枪的安全操作规程。
( 一 ) 伤者张某华安全意识单薄,作业过程中违规检修射钉 枪,对事端产生负有直接责任 。鉴于张某华在事端中受重伤,主张不予追究其责任。
( 二 ) 中建某局有限公司安全教育训练缺乏;未 严厉催促从业人员实行本项 目 的安全出产操作规程,其行为违背 了《安全出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四 条第 一款的规则,对事端产生负有办理责任 。因本起事端是一同 30 日 内仅 1 人重伤的事端 , 参照原广东省安全监管局《关于 1 至 2 人重伤事端有关法令适用问题的复函》 (粤安监函〔2015〕 367 号 ) :“关于形成 1 至 2 人重伤或许 3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 丢失的出产安全事端的,一般不对事端产生单位给予罚款处分”, 主张不对中建某局有限公司就事端责任进行罚款的行政处分。
( 三 ) 中建某局有限公司横岗大街六约校园改扩建工程( 一期 )施工项目部担任人李永虎未依法实行安全出产 办理责任,施行本项目安全出产教育和训练方案不到位,违背了 《安全出产法》 第二十一条第 ( 三 ) 项的规则, 对事端产生负有领导责任,主张区应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出产法》 第九十五条第 ( 一 ) 项的规则对其进行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