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会议《关于批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修建法〉的决议》批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修建法》分总则、修建答应、修建工程发包与承揽、修建工程监理、修建安全出产管理、修建工程质量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经过,自1993年9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的决议,自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
关于印发《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的告诉(公消〔2013〕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