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发明工程质量、进步施工功率,削减粉尘污染和噪声污染,节省国际资源维护自然环境。依据商务部、发明部等六部分联合下发了《关于在部分城市期限制止现场拌和砂浆作业的告诉》(商改发〔
2007年6月6日,商务部、发明部等六部分联合下发了《关于在部分城市期限制止现场拌和砂浆作业的告诉》(商改发〔2007〕205号),要求全国127个城市从2007年9月1日至2009年7月1日分三批发动制止现场拌和砂浆作业(以下简称“禁现”),我市被列为第三批施行城市,自2009年7月1日起“禁现”。2009年8月市建委安排有关部分研讨拟定《乌鲁木齐市期限制止现场拌和砂桨施行定见》。从2009年9月1日起,市中心城区新开工建筑工程逐渐运用预拌砂浆。到2010年10月1日,完成我市全面制止现场拌和砂浆的方针。现在“禁现”作业取得了开始效果,预拌砂浆得到某些特定的程度的使用,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为进一步做好“禁现”作业,市建委印发了《关于制止施工现场拌和砂浆的告诉》(乌建发〔2011〕429号)。
经过“禁现”推动水泥散装化,进步施工功率和文明施工水平、推动施工现场节能减排、保证发明工程质量,节省国际资源维护环境。
规则了制止现场拌和砂浆的时刻和规模、预拌砂浆企业的出产标准要求、预拌砂浆运用上的要求、有关部分的作业责任及违规处理办法。
开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主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政务服务热线